北京如何安全治疗白癜风 http://m.39.net/pf/a_4784100.html按语:这是一篇习作,旨在梳理和提炼亚当斯密在语言问题上的思想观点,重点是斯密关于语言与德性关系的思想。作为思想史的话题,这自然相当之重要,即便在今天的语言学和伦理学的研究中,仍然有意义。文章的主要不足是未能深度引入当代语言学以及比较思想史的视角。只能待今后再弥补了。亚当·斯密一直以*治经济学之父而为人所知,但他在语言方面的造诣却鲜为人知。斯密在牛津大学求学期间对自己语言的学习格外费心,不仅熟悉罗马语,希腊语、法语以及意大利语的作品,对英语作品的熟记程度据说令专门从事文学研究的学者都自叹不如。他在格拉斯哥大学所教的大部分课程也都跟语言有关,诸如他所授的逻辑学,大部分的教学时间被用来阐述语言中的修辞及文体系统,后经学生整理,斯密的修辞学笔记得以出版。据说当时的汤申公爵(Townshend)也是在阅读完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后,从该书的行文觉得斯密是个道德高尚、值得信赖的人,而将斯密聘请为其养子巴克勒(Buccleuch)公爵的私人教师。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斯密早年曾经撰写并发表了一篇名为“论语言的起源”的学术论文。他对这篇文章相当重视和珍爱,将其作为《道德情操论》初版的附录。根据格拉斯哥大学学生听课笔记整理的《斯密修辞学文学讲义》中亦有十分丰富的语言学内容。因而,语言无论是在斯密的个人生活还是学术兴趣中都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那么在斯密看来,语言又有着怎样的特性?语言在其伦理体系中起着怎样的独特作用呢?本文拟通过考察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关于语言的直接或间接的阐述来把握斯密的语言观,进而理解语言在斯密的整个伦理体系中所起到的独特作用。一.17、18世纪的语言观关于语言特性及其与现实世界中的其它存在、思想、感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困扰哲学家们的问题。在古希腊,“柏拉图悖论/问题”(Plato’sproblems)就试图回答人类在有限的认知范围内是如何获得如此广泛的关于世界的知识这个问题。柏拉图认为,客观世界中,我们所理解的,抑或我们认为自己所理解的事物及特性,只不过是与事务及其特性相对应的“形式”(forms)或“理念”(ideas)不完善的“摹本”(merelyimperfect“copies”)。观念形式是永恒的现实存在,构成了人类知识总和的终极基础;语言形成了一个链接的纽带,沟通了绝对现实世界与其模糊映像之间的通道。亚里士多德则部分的接受了柏拉图的看法,认为语词与世界的连接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自然的、普遍的过程;另一部分是规约的、特殊的过程。前者通过我们的感知,连接现实世界同我们对现实世界所形成的心理表征;后者把我们的心理表征同语言结合起来。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把语言看成是一种“心理表征”,认为语言从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外壳,包藏在物质外壳里面的是无形的思想。思想虽然无形,但却是一种客观存在,先于语言而存在,或者说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表象,表象背后是深层的思想,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这样一种比较传统的对语言本质的理解通常被称为语言工具论,有着其渊源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而培根则被认为是第一个正式阐述了语词惰性的学者。在培根看来,语言并不仅仅是沟通人与世界的媒介,语言本身作为独立存在,有着自己的特性。相对于社会中的人而言,语言先于人而存在,先于思想而存在。培根认为语词意义是否清楚、确定,直接关系到命题、推理是否正确甚至关系到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语词的惰性指的是语词一经形成,就会成为思想观念的载体,进入人们的思维活动中,既定的语词会使人们的思维产生某种定式,从而对思维产生影响。培根指出,“我们认为统治着自己的语词,甚至较好地限制了它……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语词像鞑靼人的弓箭一样反作用于我们的理解,甚至也许使我们困惑或是走入误区”这里培根所意识到的语词对人类“理解”的“反作用”可以说是对语言作为一种独立存在,除上面提到过的工具性作用之外,在其思想本体性层面所做的最为初步的探讨。这样一种将语言视为介于人与世界之间的一种中间世界(特殊实在),是人类运用时代赋予他的全部知识去解释自己和自己的世界的一种客观存在,并在某种程度上,语言即思想本身,这通常被称为语言思想本体论。弗朗西斯.培根正是这两种不同层面的关于语言本质的理解,即语言只作为“镜子”来反映人们的思想(语言只起到向他人传递思想的作用)或“语言工具论”;还是语言在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也参与其中并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的即“语言思想本体论”,在17、18世纪成了哲学家们讨论的焦点议题之一。再加上在18世纪牛顿的科学范式也被延伸到了社会科学,学者们纷纷在自己的领域追求知识的系统化。在这一过程中,语言的作用更是无法被忽视。当时就语言和思想及知识的关系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回答:以洛克(Locke)为代表的“派生派”(derivative),把语言理解为思想的衍生物;和以莱布尼茨(Leibniz)为代表的“建构派”(constitutive),语言在思想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建构的作用,或语言即思想。洛克于年发表了自己最为重要的著作《人类理解论》(An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其中用了整整一卷(第三卷)的篇幅,详细而集中的论述了自己关于语言的理解。洛克通常被认为是观念论的创始人。洛克声称,人类的心智(thehumanmind)可以看作是观念的总藏(arepositoryofideas);思维活动不过是大脑对于已有观念的巧妙操纵。人类的言语交际,反过来讲,不过是一个心理传递的过程(telementation)。换言之,语言是载体,功用在于明显的标记出各种观念,成为“主干通道”(“thegreatConduit”)。言语交际通过心理传递的方式,使观念通过语言通道,达到彼此心智上的沟通。洛克尽管承认“知识与语言的紧密关系要远大于人们想象的”(knowledge…hasgreaterconnexionwithwordsthanperhapsissuspected),但他仍坚持语言是“外部”于思想的。约翰.洛克而莱布尼茨则认为语言决不是思想的偶然外壳,而是它的必然的根本媒介物。语言并非用来传递某种完整的确定的思想内容,相反,思想内容正是通过语言发展自身,充分规定自身。某一内容的概念规定与它在文字记号中的固定有密切关系。因此,全部真正严格和精确的思想都是由它所依赖的语言来维持的。因而莱布尼茨已认识到语言不仅有交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