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玻璃拟发不超过2.8亿股A筹15亿建生产线
浙江玻璃()昨日宣布,该公司已于3月12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通过建议发行A股及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指出,是次建议发行A股的集资净额将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将用于公司在青海建立一条生产线及在浙江建立三条玻璃生产线。浙江玻璃表示,公司计划于3月底或以前向证监会递交申请,发行不超过2.8亿股A股,并建议有关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层期望于今年底前完成发行A股。此次建议发行的A股占公司现已发行股本约48.38%,及占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32.61%。该等A股在各方面均与现有H股及内资股享有同等权益。有关发行A股事宜须获证监会等有关机关批准后,方可作实。
浙江理层称,目前于青海的纯碱生产线及生产0.55毫米至1.3毫米厚、用于电子业的生产线的建设工程进展顺利,预计此两条生产线将分别于今年第三及第四季度投入商业生产。此外,公司表示,在浙江省另外两条生产线的投资及建设将根据发行A股的进度而定。在人事委任方面,身为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科技教育委员会荣誉委员及中国建材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的苏拱嵋,获通过委任为浙玻的新独立非执行董事。